30歲酒店經紀人廖念祖充當護花使者,送酒醉的酒店小姐小芬(化名)回家,但小芬醒來覺得「下半身涼涼」,驚見內褲被拉到大腿處,怒告廖男性侵,但廖男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。
新北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,2人於當天凌晨3點42分抵達小芳住處,小芬當時步履蹣跚,明顯陷入酒醉狀態,然而僅僅過8分鐘,廖男隨即服裝整齊走出房間,法官認為若是兩情相悅「應該不會那麼短暫」,認定廖男行為較像是趁小芬酒醉性侵,慌忙逃離現場。
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廖男3年半徒刑,廖男上訴後改口認罪,並拿出40萬元賠償和解,因此將廖男減為2年、緩刑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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